共享笔记: - 乾隆三年(1738年)戊午科江南乡试举人。乾隆七年(1742年)壬戌科第三甲第二十五名同进士出身。考补咸安宫教习。十二年(1747年),补授浙江湖州府武康县知县,充丁卯科浙江乡试同考官。以擅长听审断案知名。十五年(1750年),充庚午科浙江乡试同考官。十六年(1751年)十一月二十五日,敕授文林郎。十八年(1753年),改浙江宁波府定海县知县。定海孤悬海上,不设盐场,秀、岱二山尤其穷绝,没有出产稻米,居民以渔、盐维生,县城农民多以盐换取米,有商人觊觎其中利益,贿赂上层取得执照、以二千两银收购六十多万斤盐,纶渭认为会导致“尽弛农民为竈丁、化膏腴为赤滷,而群不逞之徒四集,胥吏搜缉为暴而刮土堤、薄海潮冲溢,其害不可胜言”,力请禁止,定海居民感谢而为纶渭立生祠、作碑记颂功德。二十三年(1758年),迁甘肃庆阳府宁州知州。有红毛夷人贿赠大珠六颗,纶渭坚拒,说:“勿使夷人视中国官长谓可货取也。”到任三个月即因病回籍调养。二十六年(1761年),署理绍兴府上虞县知县。二十八年(1763年),复任定海县知县。以乞养归乡。乾隆三十九年(1774年)四月卒,年六十二岁。敕授文林郎。著有《问义轩诗钞》二卷、《剩草》一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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